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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金边讯)在西港一名中国男子因在一起交通事故中侮辱交警,侮辱被移送法办。和非法院裁定,法使菲律賓NCRAA该名男子犯有侮辱公职人员罪和非法使用军车牌罪名成立,用军判处一年有期徒刑。车牌
被告为方某(47岁),西港刑年于2月23日被捕。名中警方指出,国男22日上午,被判菲律賓NCRAA方某驾驶悬挂王家军车牌的侮辱私家车,与一辆汽车发生碰撞。和非方某拒不配合交警,法使在侮辱交警后驾车逃离现场。用军
西哈努克省初级法院25日开庭审理此案。车牌当天,西港刑年法院裁定方某犯有“侮辱和反抗公职人员罪”和“无权使用带有警察或军事标志的车辆罪”,判处一年有期徒刑和罚款200万柬币(约500美元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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